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宗关水厂王琼工作室负责人王琼从小生活在长江边,从事的也是长江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一直以来,她都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虽身处北京,但同样心系长江保护,他一直从法治的角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琼与汤维建一起提交了《关于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深化行刑衔接 构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的建议》。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长江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汤维建说,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等仍需要加强。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那么,他们最关注哪些方面的内容?检察机关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承担了怎样的职责?对于代表加强长江大保护的期待和建议,检察机关如何回应?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从来都不是一件“单打独斗”的事情。“我在履职中注意到,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偏少。”汤维建告诉记者,“行刑衔接机制落实有待强化。”
为此,他特别建议最高检深化行刑衔接,与其他部门一起,形成治理合力。“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检法机关加强联系,定期召开联动会议,推动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统一、案件管辖无缝衔接等工作,针对疑难问题共商共议,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工作,深入推进长江及重要支流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
对于代表的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回应。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增强长江大保护的聚合效应,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打造无缝衔接的监督网络。
据悉,最高检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着力强化对重大案件的会商督办,畅通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渠道,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机制,实现对破坏长江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
今年5月16日,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在湖北省宜昌市联合召开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以“服务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主题,共商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服务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这样一个案例:江西省宜春市检察机关依托省、市、县三级行刑衔接机制和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了彭某德等11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并在办案中确保多地点、跨区域倾倒的危险废物依法得到妥善处置,及时有效遏制污染源扩散,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当时,宜春市袁州区生态环境局接到天台镇群众举报,说山林中堆放着大量散发刺鼻气味的不明物品。他们第一时间会同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开展现场调查,并请我们一同了解情况。”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喻瑜告诉记者,“经初步检测研判,我们认为非法倾倒物疑似废铝灰,该案涉嫌刑事犯罪。”
随后,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对天台镇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商请,袁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星空下载站官网。
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污染物废铝灰来源不明……面对种种难题,喻瑜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引导侦查人员从提供场地的人员入手,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向前溯源,逐步查明了倾倒、运输、居间介绍、承接处置、产废各环节的参与人员身份,并明确各涉案人员具体行为及作用。最终,一审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彭某德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为了避免涉案废铝灰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袁州区检察院有关领导积极协调,与袁州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工作,促成袁州区天台镇政府先行应急处置涉案废铝灰。喻瑜表示,因倾倒在分宜县的废铝灰有污染附近水域风险,宜春市检察院还将该线索移交新余市检察院。新余市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有关部门对现场废铝灰进行清运处置,作无害化处理。
在喻瑜看来,通过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解决了跨地区污染治理难题。
“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审判机关联系,共同打击长江水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统一、案件管辖无缝衔接等工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王琼表示。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指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上下一体、内外联动,携手各方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建设。
对于“协同共治”,王琼建议,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不断强化区域协同、部门联动,要将“九龙治水”变为“握指成拳”,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合力。
在推动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方面,检察机关进行了怎样的探索?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与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共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携手抓实长江经济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会同自然资源部推动省级层面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全覆盖。
地方探索也在进行中。湖北省检察机关联合湖北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4家省直单位会签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联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7家省直单位会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贵州等省(市)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息共享不及时、线索移送不畅、程序衔接不规范等问题。
为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最高检深化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沿江检察机关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郑蔚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办理了一起跨行政区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一体化办案,推进矿业污染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电解锰冶炼企业,在生产期间,该公司将产生的锰废渣一直露天堆放,污染周边环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3次披露该公司锰废渣露天堆放污染环境以及整改不彻底问题。
经最高检交办,湖南省检察院指定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并挂牌督办。“我们在进驻郴州市集中办案前,就由检察长带队同地方党委、政府负责人座谈交流,通报案件来源,阐明办案目的,传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克服跨区域办案的‘人生地不熟’的难题。”郑蔚表示,办案过程中,该院还推行“检察官+技术”“检察官+综合”“检察官+司法警察”的办案模式,保障异地办案安全。
据了解,通过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调取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检察机关查明锰业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锰渣场等防污设施,生产线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占地建房,擅自取水造成水土流失,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虚报资料骗取中央资金;填埋场未按锰渣场标准处理,渗滤液超标排放、复垦复绿不达标、遗漏锰废渣未处置,周边土壤、水体持续被污染。
2023年4月至5月,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向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和临武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水东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锰业公司锰渣场污染环境风险问题。
经检察机关跟进监督,临武县政府统筹各职能部门推进锰渣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4600余万元,已投入整改资金2463万元,锰业公司风险管控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
在汤维建看来,检察机关利用公益诉讼这一柄法律所授予的“利器”,积极履行职能,在长江流域公益保护上取得了显著效果。
——最高检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交办督办,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出台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等机制,共护美丽河湖、绿水青山。
——最高检持续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的问题线索作为检察监督重点,连续5年下发通知,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协同推进问题整改。2023年,最高检对2022年警示片所涉10起公益诉讼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指导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公益诉讼240余件,推动解决一大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重点难点问题。
“在一些地区,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江河的现象,这是明显违背国家政策的,也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在全国人大代表、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首席技能师王建清看来,这时就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升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宜都市紧邻长江,水资源丰富,境内白溪河属长江水系。近年来,宜都市畜禽养殖业蓬勃发展,畜禽养殖场达614家,但是部分养殖场违规处置污染物,白溪河上游三溪口处有两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利用地下溶洞私设暗管向白溪河直排大量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造成污染。
湖北省宜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薛峰告诉记者,收到群众举报后,该院派检察官前往白溪河上游三溪口处实地核查,发现大量黑色粪污沿白溪河顺流而下,恶臭难闻,遂立案调查,并商请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取样检测。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了两家生猪养殖场的违法事实:利用喀斯特地貌溶洞私设暗管,直排粪污,破坏生态环境。宜都市检察院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向宜都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监管职责;向宜都市王家畈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责令两家生猪养殖场对暗管直排粪污行为进行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加大对白溪河周边畜禽养殖场巡查力度。宜都市农业农村局对两家生猪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促使其正常运转粪污消纳设施,及时清运生猪粪污。同时,该局对全市畜禽养殖场粪污消纳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87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王家畈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审慎审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新建项目,逐步优化现存畜禽养殖项目的空间布局,在新添吸粪车、新建公共消纳池的同时,大力推广农业生态种养模式。
“我们依法能动履职,协同整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调查问题成因,促使全域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有效治理河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薛峰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自来水公司职工夏吾卓玛所在的地方虽然不属于长江经济带,但因位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所以她对长江保护同样非常关注。
“这几年通过调研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在长江保护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尤其是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效果很好。”夏吾卓玛希望检察机关在长江保护工作中,继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效率和效果,不断增强社会认同,当好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人”。
“代表们的建议抓住了以法治手段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检察机关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时磊表示。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将继续落实代表建议,深入分析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林业、航运、海事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和有效协同;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协同研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保护的精准性、一致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等多方协作机制;认真研究生态修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生态修复执行和成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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