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持续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宣贯习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给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给上海市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城市主体责任。督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并施行《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截至目前,我省铜陵、合肥、马鞍山、阜阳、蚌埠、宿州、芜湖7个市人大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办法。指导各市建立健全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其中合肥、宿州、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等7个市成立双组长,其他地级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逐步加大推进力度。按年度下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和联络员会议或视频会议,强化省级各部门协作。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按照国家明确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生态环保要求和我省实际,编制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督导,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省投入运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625座、中转能力2.14万吨/日;投入使用压缩式垃圾转运车3262辆、转运能力2.87万吨/日。
三是深入宣传发动。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保大会要求,印发实施《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各市开展入户动员、桶边值守、源头减量、短板补齐、文明宣传、全程管理等行动,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72场(次);举办各类集中宣传活动700余场(次),入户宣传2万余次(户),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7.5万余份(张),约27.5万余人参加各类活动。
四是加快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星空下载站官网,按年度下达计划,督导相关设区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重点建成运行了安庆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怀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等项目。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座、设计处理能力47960吨/日,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5座、设计处理能力5386吨/日,实现了包括县区在内的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发挥各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切实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小手拉大手”“进校园、进读本、进课堂”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体系,有序提升全社会参与成效。
三是落实源头减量。积极落实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印发的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广“互联网+”“预约回收”等便利回收模式,加大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力度,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四是加大智慧监管。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平台,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持体系,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体系技术发展。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题研究,提升科技水平。
期盼得到您更多关于加强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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