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问题编号一),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学懂弄通做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扎实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
1.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把美丽中国样本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将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专题学习和听取美丽杭州建设、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汇报的频次。
2.围绕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的远景目标,对照“重要窗口”要求和头雁标准,以更高站位,进一步完善并全面推进实施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和配套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落实以半山森林公园面积缩减问题、萧山区龙山河截污纳管问题、富阳区毁林造地问题、天子岭臭气扰民问题为重点的督察整改方案,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精城乡美丽单元,高水平打造湿地水城。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
3.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美丽杭州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1.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步推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杭州市委、市政府将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美丽杭州建设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推动解决。
2.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编制印发《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年)》及配套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杭州市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编制《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指导。压实整改责任,完成半山森林公园面积缩减问题、萧山区龙山河截污纳管问题、富阳区毁林造地问题、天子岭臭气扰民问题等重点问题整改销号星空下载站官网。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清废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印发实施《杭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实施方案》,定期以曝光片形式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每期均由副市长召开全市会议部署整改要求,累计曝光9期356个问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3.进一步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制定下发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优化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压实美丽杭州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各区、县(市)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全覆盖。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督办约谈、通报讲评、验收销号等督察整改5项工作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1-2022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6起,合计金额1083.86万元。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线。
139 0168 3345